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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三农”启示录·治理篇】善!乡土中国时代气象

发布日期:2018-03-20来源:

翻开乡土中国的厚重历史,既有农耕文明的辉煌、乡村社会的荣耀,也有礼治秩序的腾挪、乡村治理的变革。历史的车轮滚滚而过,一部乡村治理的变迁史,既是“三农”的命运史,也是家国的兴衰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乡村经历了三千年未有之巨变,昔日一盘散沙、如“一堆马铃薯”一样的传统乡村社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跨入现代社会门槛。

改革开放后,我国乡村发生了历史性的飞跃,乡村治理也踏上现代化的新征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旗帜,将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作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道路。

五年强基,何其壮哉!如果说,神州大地上,每一个鲜活实践都是一颗星斗,纷然照亮各自的传奇,那么,中国乡村治理的天空一定是群星璀璨,绚烂壮阔。

吹响乡村治理的时代号角

——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节点上,如何稳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是时代对乡村治理提出的新考题

乡村治,百姓安,则国家稳。

让我们将历史“倒带”,把目光定格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的那帧镜头。彼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行进至一个重大历史节点和关键时刻。我们创造了大发展的奇迹,也面临发展中急剧凸显的各种矛盾。

如何最大限度激发基层社会活力?如何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如何最大限度增加稳定发展的和谐因素?不仅考验着执政者的智慧,更攸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攸关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复兴进程的顺利推进。

农业是最基础的产业,农民是最广大的群体,农村是最基层的社区。时代把做好乡村治理这道考题,更加郑重地摆在了我们面前。

推进乡村治理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治党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加强乡村治理,既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心民心相牵相连的应有之义。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三农”短板日益凸显,一些地方就出现了产业“空心化”、农户“空巢化”、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党组织带头人履职能力不强,农村党员地位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也伴随而来。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麻绳最容易从细处断。越是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党的组织、做好党的工作,确保全覆盖。新形势下,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切实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作为贯穿农村社会治理的红线始终坚持。
 

推进乡村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乡村治理处于国家治理的最前沿,是整个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其治理能力如何,事关国家整体的治理水平。

在波澜壮阔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阔步向前,整体走出了一条与国情和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道路。然而在乡村,现代化治理依然步履蹒跚。

一方面表现在治理能力的滞后性,另一方面则表现在治理体系的不平衡性,重经济治理,轻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治理。乡村要跟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步伐,还有许多难题需要破解,还有许多课题亟待完成。

推进乡村治理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客观需要。乡村社会生态就像泥土,肥沃则欣欣向荣,贫瘠则草木萧疏。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不断加速。

从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看,适度规模经营与家庭承包经营二者并存,一些工商企业也活跃在乡野田间。

从农村经济结构看,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推进,农业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从农村社会结构看,既有新型经营主体代表,还有小农户、亦工亦农的兼业户,以及工商企业管理者、常年外出务工经商的打工者。

从农民思想观念看,要求共享发展成果的意愿也不断增强,希望更多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管理与决策的要求日趋强烈……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结构、治理对象以及不同主体利益诉求的多元化,都要求我们不断推进乡村治理,为农业农村的健康发展培育肥沃的土壤。
 

每一个时代提出的考题,都是时代给予的发展机遇。五年来,我们既取势、也取实,立高位、察大势,出重拳、拿实招,吹响了新时期推进乡村治理的进军号,乡村治理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俯瞰今日中国,乡村治理的新大势日渐形成,一幅幅崭新画卷正在激情绘就,犹如一颗颗璀璨明珠镶嵌在广袤乡野,展现出中国乡土社会充满活力的宏大气象。

开辟中国特色乡村治理新境界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这五年,我们砥砺前行,采取了最有力的举措,取得了最丰硕的成绩,积累了最丰富的经验,乡村治理新格局在祖国版图上烙下亮丽风景

一路走来,我们步履铿锵;一路走来,我们倍感振奋。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这五年,是推进乡村治理举措最有力的五年、成绩最丰硕的五年、经验最丰富的五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重大成就。

揆诸现实,中国特色乡村治理已经开辟了新境界: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土中国安定有序。

提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五年来,一幅幅基层党组织健全、党建引领发展、党员奋战一线的生动画卷在乡村徐徐铺开。

根据中央“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进行持续整顿”的要求,各地普遍按照村不低于10%、社区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摸排,基层党组织重新焕发活力。

一大批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委会班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地提供了有力保证。将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下延伸的重要抓手,目前全国共有19.5万名“第一书记”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

党建引领乡村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党建+电商”“党建+乡村旅游”“党建+创业”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式,深入到乡村产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成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红色引擎。
 

激活农村自治的“内生力”。五年来,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层民主组织程序、运行机制、实现路径更加规范、更加创新,村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显著提高。

截至2016年底,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或者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或者修订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全国98%的村制订了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农村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

全国约85%的村建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57%的村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村民代表会议,“有事要商量、有事好商量”已经在城乡社区蔚然成风。

加固乡村法治的“稳定力”。“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五年来,我国乡村治理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总体实现有法可依。

从中央到地方,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基层法律法规,充实了农村法律法规的涵盖范围,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普法宣传,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农村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得以完善,司法执法监督机构和运行机制得以健全,农民法律咨询和援助得到强化,拓宽和畅通了农民依法维权的渠道,提高了农民依法化解矛盾的意识。

依法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打击力度,推行农村治安联户联防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持了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的稳定。


 
强健乡风文明的“软实力”。在古代,“以文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特点。即便在当今,以文化入心,通过文化进行治理,仍是国家治理的不可或缺的手段。

五年来,我国丰富的德治资源不仅得到深入挖掘,而且还被发扬光大,对乡村治理发挥事半功倍作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各类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逐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村民心中生根发芽。

积极传承优秀的家规家训家风和奉献乡里的乡贤文化,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乡村道德的教化作用日益彰显。

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摒除红白事大操大办、相互攀比等陈规陋习,反对黄赌毒等歪风邪气,树立起文明生活新风尚。

五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广泛动员,各级党委推动各方力量向乡村治理聚集,形成了中央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一份份沉甸甸的成绩单,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得到亿万农民的称赞,党心民心得到极大提振。

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任重道远

——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未来进一步实现乡村善治,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坚持统筹推进、协同共治

中国乡村社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震撼世界的英姿迈出乡村治理步伐。新时期,我们要继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道路,在我国广袤的乡村热土上,以更多的妙笔丹青书写出更多气势磅礴的乡村治理现代化篇章。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搞好乡村治理,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最根本的保证,而人民当家作主是加强乡村治理的根本方向。

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道路的一条红线,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要推进乡村治理由“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与民共治”转变,畅通基层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乡村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基层治理创新。搞好乡村治理必须实事求是,充分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从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发展水平明显滞后的突出问题出发,以点带面,最大程度补齐乡村治理短板。

比如,加强村级换届选举监督,依法扎实推进打击“村霸”及宗族恶势力工作,专项治理农村“小官大贪”,等等。

要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健全农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管理、依法监督的机制和渠道,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割裂农村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凭空”治理。

要借鉴城市治理和发达国家乡村治理的经验,将先进经验转化为符合区域地点的政策机制,不断依据发展变化的实际修补完善。

始终坚持统筹推进实现“三治合一”。搞好乡村治理必须“十指弹琴”,不能只抓其一不顾其他。应当坚持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会治理、生态文明治理和党的建设齐头并进,关键在于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抓手,发挥其系统功能、整体效能。

要以自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发挥好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要以法治为保障,加快涉农立法速度,加快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加大普法力度,推动基层干部群众形成亲法、信法、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要以德治为支撑,传承弘扬农耕文明的精华,塑造乡村德治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淳朴乡风。

始终坚持多元协同拓宽治理渠道。搞好乡村治理,不只是农村内部的事情,需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

要充分调动优秀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性,让他们广泛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鼓励社会各界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鼓励通过乡村治理项目商业化、公益化并举的方式,探索多种实现路径,共同推动乡村治理水平的提升。

五年奋进,五年辉煌,中国特色乡村治理的光明大道已经开辟。放眼未来,我们有理由坚信,以习近平“三农”思想为行动指南,正在迈入高质量的中国乡村治理,必将激励着亿万农民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共同谱写更加璀璨的壮丽诗篇!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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